繳不出學費 學產基金擬補助
【聯合報╱記者張錦弘/台北報導】
教育部主秘王作臺指出,為確實照顧到每一個弱勢學生,教育部研議修改辦法,未來不符現行學雜費減免標準或減免額度不足的弱勢生,經學校導師訪視認定,的確繳不出學雜費,可動用教育部學產基金彈性補助,把助學網的漏洞補起來。
王作臺說,清朝以來地方仕紳捐地興學,後來教育部接收這些資產成立學產基金,將市值上千億的土地出租或現金孳息所得,拿來照顧弱勢生。
學產基金管理委員會本周五開會,教育部將提案修改相關實施要點,彈性補助無法減免學雜費、或減免額度仍不足所需的弱勢生,要點通過就可馬上實施,不用修法。
王作臺表示,學產基金每年約編列十億元預算,主要補助低收入戶學生助學金、國中小弱勢生代收代辦費、急難救助及弱勢生培訓特殊專長等;未來若增加補助項目,一定會透過家庭訪視,幫助真正需要的學生,避免假弱勢生從中得利。
高中職弱勢生若獲減免學雜費後,仍繳不起電腦實習、書籍等代收代辦費,王作臺說,學生還可尋求各校募款成立的教育儲蓄專戶或仁愛基金協助。
家扶基金會日前開記者會,指有高中職弱勢生擔心開學繳不起註冊費,得在暑假剝牡蠣賺錢。相關新聞見報後,教育部長蔣偉寧非常重視,強調現行低收入戶學生學雜費全免,且在註冊時就免繳,並非先繳再退還,低收入戶學生不至於要剝牡蠣賺學費。
不過,蔣偉寧也不排除有少數的弱勢生因為家中有房產,無法取得低收入或中低收入戶資格;而且中低收入戶子女只減免三成學雜費,單親、失親、家暴、隔代教養等特殊境遇家庭子女只能減免六成,對很窮的家庭光減收可能不夠,教育部有責任把助學措施的漏洞補起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