參加免試入學 直升資格不保留
【聯合報╱記者鄭語謙/台北報導】
教育部昨天公布「高級中等學校多元入學招生辦法」,確定多元入學的法源依據,明文要求高中附設國中部學生已錄取直升入學,若要改參加免試入學,須在第一次免試入學開始啟動時,就透過書面聲明放棄,即學生不能先保留直升資格,再參加免試。
12年國教將在明年上路,教育部國教署表示,12年國教以免試入學為主、特色招生為輔,多元入學招生辦法9月1日生效,首批適用對象為今年國三生。
國教署組長李秀鳳表示,招生辦法規定,第一次免試入學和甄選入學於每年6月同時辦理,甄選入學報到後若有餘額,經主管機關核准後可辦理續招。第二次免試和考試分發入學則同時於8月辦理。
而免試入學超額比序項目,仍可採納「健康與體育」、「藝術與人文」、「綜合活動」共3項學習領域的在校評量成績,但只要通過60分及格門檻即可,不用分分比較。至於語文、數學、社會、自然等4個學科成績則不能採計。
另外,高中附設國中部的直升比率,規定國立高中直升名額最多不能超過全體畢業生35%、私立直升名額為60%。
且直升入學應在第一次免試入學前辦理,直升錄取的學生,經書面聲明放棄後,才能參加第一次免試入學。李秀鳳說,不論完全中學或是私中學生,如錄取直升後,想改變主意,就須放棄資格。
李秀鳳也指出,直升的校內超額比序辦法,完全和免試入學超額比序一樣;為即時辦理明年招生作業,今年10月1號前,各招生區一定要公布最終超額比序的原則、程序和相關事項。
為培養學生多元能力,國中端也須有適性輔導機制,國二須辦理性向測驗,國三辦理興趣測驗,並依照結果提供家長和學生資訊,做為升學進路參考。